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44号)精神,加快发展具有贵州特色的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不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依托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成果,发挥全域旅游资源、工程建筑经验、算力资源等比较优势,推动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规模持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贵州新风采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7年,服务进出口额达到120亿元以上,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占全省服务贸易总额的35%以上;到2030年,服务进出口额达到140亿元以上,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占全省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提高到45%以上,“十五五”时期服务进出口额年均增长5%以上,形成“传统服务贸易升级、数字贸易引领”的发展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服务贸易
1.持续壮大旅行服务。持续增加入境旅游产品供给,推动文旅体等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旅居产业,构建特色旅居产品体系。优化入境旅游综合服务环境,持续提升跨境金融和外币兑换便利性。提高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居民持有效证件办理国际通信漫游、移动支付、景区预约和入园游览等的便利度。落实好离境退税政策。大力引入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赛事。
将贵阳龙洞堡机场建设成为西南地区重要的区域性枢纽口岸机场,加快铜仁凤凰机场航空口岸验收和遵义茅台机场临时开放,推动现有国际航班稳定运行,逐步扩大面向东南亚、南亚、东北亚、中东等区域的国际客运航线,到2030年,国际客运航线达到20条。(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体育局、省通信管理局、贵阳海关、贵州出入境边检总站、省税务局、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贵州民航集团,各市〔州〕人民政府;以下责任单位均含各市〔州〕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2.做强做大建筑服务。支持工程建筑企业与金融、设计、技术等行业协同合作,利用境外商协会、行业协会等资源,提高工程建筑企业对境外项目的了解程度和竞标能力。支持企业聚焦东南亚、非洲等重点区域,承接公路、桥梁、水利、市政等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推动建筑服务贸易向设计咨询、运营维护管理等高附加值领域拓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
3.大力发展健康与教育服务。依托我省生态康养资源,打造一批国际康养服务基地,提升健康服务国际化水平,吸引境外游客来黔康养度假。做强“留学贵州”品牌,发挥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平台作用,吸引东盟国家学生来黔留学,扩大汉语培训、职业教育等服务出口。(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外事办)
4.支持其他服务贸易加快发展。大力发展运输服务,增强国际物流集疏运综合服务能力,图定开行黔粤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按需开行中欧班列、中亚班列、中老班列,适时开行中老泰班列、中越班列。支持贵阳国际陆港打造面向东盟、中亚、欧洲的国际贸易中转集拼地和西南重要国际物流枢纽。大力发展维护和维修服务,支持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研发、维修等业务。依托新能源材料、航空航天等高端装备制造业,促进技术服务贸易发展。推动加工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及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等做大规模。发展绿色服务贸易,依法依规为绿色货物贸易发展提供认证和标识、知识产权等服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贵阳海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金融办、贵州铁投集团)
5.推动数字化转型。立足“六大产业集群”和“三大特色产业”,推动制造业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向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型,培育服务贸易新的增长点。支持旅游、教育、医疗等传统服务贸易领域企业运用数字技术,面向国际打造智慧旅游平台、开展在线教育和远程医疗服务。(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
(二)创新发展数字贸易
6.扩大数字技术贸易。依托贵州算力优势,加强与港澳、东盟在智算领域的合作,通过“港数黔算”“算力飞地”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算力与数据服务。积极发展云服务、区块链、数字内容、数字金融、数字物流、数据标注、人工智能原生服务等数字贸易新业态,打造“数据+产业+服务”的数字贸易生态圈。(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委网信办)
7.升级数字服务贸易。推动传统服务外包企业转型升级,扩大建筑工程设计、动漫游戏、影视渲染等特色服务外包规模。大力发展新能源技术研发、数字制造外包、云外包等新业态新模式。(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大数据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8.发展数字产品贸易。支持文化企业开发数字短视频、虚拟舞台剧等数字文化产品,推动民族文化出海。依托“村超”“村BA”“村T”等特色IP,打造数字宣传素材,通过跨境直播、数字平台合作等方式拓展国际交流合作渠道。深化与港澳地区数字文化领域合作,推动民族非遗数字藏品、线上展演等落地推广。强化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培育推荐。组织企业参与对外文化贸易“千帆出海”行动计划,重点拓展数字产品跨境贸易业务。(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省体育局)
9.探索开展数据贸易。在国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框架下,支持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数据要素跨境流通交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数据资产质押融资等创新模式。培育壮大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储存、数据应用等数据服务贸易。(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委国安办、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大数据局、省商务厅)
10.做大数字订购贸易。推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与综合保税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开放平台联动发展。支持有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建设独立站。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扩大白酒、茶叶、辣椒、刺梨、酸汤、天麻、苗绣、银饰、吉他等特色产品出口,推动货物贸易与数字贸易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贵阳海关、省税务局、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
(三)提升对外开放平台能级
11.申建中国(贵州)自由贸易试验区。以绿色、数字、旅游、康养产业为主要特色,建设以西部陆海新通道为依托的面向东南亚、南亚开放的重要支点,形成有效衔接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战略的重要节点,着力打造具有贵州特色的自由贸易试验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12.强化示范引领。创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支持贵阳市高标准建设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深入探索“大数据+服务贸易”新路径、新经验。积极争取国家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相关项目支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局)
(四)拓展国际市场
13.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发挥我省大数据优势,深入参与“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旅游、文化、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合作,精准对接市场需求,拓展服务贸易市场空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局、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
14.加强与国际组织和机构合作。加强与国际行业协会、投资促进机构等对接交流。引导商业协会、行业联盟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企业境外设点、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政策咨询、合规指导、资源对接等服务,促进服务贸易领域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鼓励企业与境外机构共建联合实验室、产业园区或合作平台,开展数字技术研发和服务合作。(责任单位:省外事办、省商务厅、省贸促会)
15.办好国际交流活动。持续办好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等国际交流活动,依托活动平台深化与国际专业社团、行业协会等机构的常态化合作。用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平台,扩大服务贸易合作。(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局、省教育厅、省贸促会、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
(五)优化开放环境
1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申请、评估、交易等服务。(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商务厅)
17.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探索建设中国(贵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贸易功能板块,简化业务办理流程。用好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持续优化入境旅游口岸通关环境。便利服务贸易、数字贸易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贵阳海关、贵州出入境边检总站、省文化和旅游厅、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贵州民航集团)
(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和人才队伍
18.大力招引和培育市场主体。坚持引育并重,大力引进一批服务贸易龙头企业,培育扶持一批服务业中小企业,支持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支持各地围绕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布局,定期编制发布招商项目,瞄准重点国别、地区和重点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加快引进一批大数据、健康、旅游、金融保险、融资租赁、保税维修等高端服务业企业和项目,补齐、补强服务贸易产业链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省大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金融办、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
19.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高校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培养适应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和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鼓励高校与企业合作,建立实习就业基地。到2030年,服务贸易领域校企合作人才实训基地达到2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大数据局)
20.引进高层次人才。落实高层次人才服务制度,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住房、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保障,按规定发放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优才卡,吸引国内外高层次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人才来黔工作。到2030年,力争以自然人移动服务贸易模式引进利用外籍人才突破2000人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省开放型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全省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工作,定期调度,及时发现问题并推动解决,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密切合作,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省开放型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强政策支持。充分利用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省级有关专项资金等现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和平台给予扶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落实好服务出口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等现行相关税收政策。(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大数据局、省委金融办、省税务局、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
(三)建立健全统计制度。落实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推进部门间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健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体系和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加强重点领域的运行监测和趋势预判。(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统计局、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省文化和旅游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