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在街头路边
看过这样的“广告”
“高价回收驾驶证分咯!
有驾驶分没用的可用来换现金”
这些小广告除了常出现于街头路边之外
还出现在qq微信群
那么
这些高价回收驾驶分的广告是真是假?
没有用的驾驶分真的可以卖吗?
驾驶分不够的真的可以买吗?
交警蜀黍告诉你答案
不能!不能!不能!
买卖驾驶证分属违法行为
新条例实施后
首宗买卖分违法被查
2021年12月17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正式公布。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管理秩序,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违法行为,自部令颁布起,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组织案侦、法制、秩序部门就新增法律条款适用范围和处罚办理程序会商讨论,认真谋划、周密研判,于2022年4月1日163号部令施行当日,成功查获1名“卖分”人员,成为部令实施后遵义交警打击买卖驾驶证记分的第一例。
2022年4月1日,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案件侦查大队民警对市内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开展监管巡查工作,下午15时30许,发现播州区政务中心一条异常违法处理数据异常,随机民警立即开展网上甄别,发现一男子在处理一小型轿车非现场违法时有冒认他人违法行为的嫌疑,经线下巡查民警赶赴现场,在政务中心门口成功截获正欲乘车离开的该名“卖分人员”。
经查,2022年4月1日11时许,田某与一男子(另案处理)电话联系,双方达成了由田某为该男子提供的车辆处理共记8分的交通违法,事后该男子向田某成支付550元“卖分费用”的口头约定。
15时30分许,田某某处理完违法正欲离开时被及时赶到的民警当场查获。经询问,田某如实交代了自己“卖分”的违法事实。
最终民警认定,田某构成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田某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
因田某在被查获违法行为时,其并未收到约定违法所得。因此,在处罚决定中罚金部分依法最低处罚(如果被查获时田某收取了相关违法所得,将面临其所取得违法所得三倍罚金的处罚)。
任何违法行为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驾驶证分,真不是想“借”就能“借”
更不是想买(卖)就能买(卖)的!
接下来,贵州交警将继续
大力打击买卖分违法行为!
如果你还抱有侥幸心理
想要买卖分的话
蜀黍劝你好好看看下面这本“书”
来源:遵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安部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