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记者从贵州省人社厅获悉,贵州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出台《关于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的实施意见》,提出从2025年至2027年,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统揽,以“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为牵引,以就业培训联盟为抓手,坚持“按需培训、确保质量”工作原则,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00万人次以上,推动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促进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
聚焦九大重点领域
根据实施意见,贵州将聚焦九大重点领域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87万人次以上。其中,先进制造业领域培养装备制造、磷化工、新能源汽车等产业人才8万人次,“一老一小”领域培训养老护理员、育婴员等15万人次;乡村振兴领域培养农机手、乡村工匠等农村实用人才10万人次;文化旅游领域培养讲解员、导游及酒店民宿、餐饮、文创相关人员10万人次。
值得注意的是,贵州还将开展数字经济人才培训2万人次;在低空经济领域培养无人机操作等人才1万人次;在交通运输领域开展综合运输服务、快递、城市配送、网约车驾驶等从业人员技能培训8万人次;建筑业领域开展建筑工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等培训考核3万人次;特种作业领域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技能培训、安全技能培训等培训考核30万人次。
突出三类重点群体
突出外出农民工群体,加强输入地联动开展培训。聚焦省外黔籍人员较多的区域和企业,围绕务工人员需求,采取链主企业组织、灵活累加培训时长等方式,在广东、浙江等省份试点开展异地培训,推进校校、校企合作,累计开展500个“订单班”。鼓励务工人员积极参加输入地市场化培训,省外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证书直补”。
突出青年群体,加强就业创业培训。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根据职业规划、求职意向自主参加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累计培训7万人次。推行工学一体化、学徒制、项目化等培养培训模式,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岗位核心技能、关键技术实操实训,提升其就业技能水平。
突出就业困难群体,加强技能储备培训。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退捕渔民、服刑人员、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等群体中有就业需求的人员提供“技能储备包”,开展电焊、烹饪、电商、苗绣、手工艺制作等就业吸纳强的培训,累计培训6万人次,培训后推荐就近就业。
强化八项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常态化开展培训需求摸排、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管用水平、发挥公共实训基地作用、激发院校开展市场化培训活力、深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制度改革、推动技能水平和薪酬待遇双提升、构建高效协同工作机制、加强资金统筹和使用监管8项保障措施。
深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制度改革方面,强调落实“新八级工”制度,支持高技能人才按规定申报专业技术人才相应系列职称和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学生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双证书”行动;具有初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操作证书、建设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劳动者完成本职业(工种)中级工中长期就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参加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核。
推动技能水平和薪酬待遇双提升方面,提出加大对国有企业技能人才薪酬激励力度,推动企业将岗位价值、技能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设立技能津贴、艰苦岗位津贴、班组长津贴等专项津贴单元,对高技能领军人才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薪酬、项目分红等多种激励方式,让劳动者在提升技能等级的同时实现收入的合理增长,形成提技能、稳岗位、增收入的良性循环。
记者: 周香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