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12月5日电 12月4日,正值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以“弘扬宪法精神 传递法治力量”为主题的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颁奖礼在贵阳举行,揭晓了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获奖名单。
颁奖礼合影。新华网发(方永琼 摄)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法治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今年5月,贵州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联合印发通知启动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宣传活动。活动通过广泛动员、层层推荐,对照遴选条件,在推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贵州实践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先进人物以及对社会法治风尚具有引领作用的典型人物等标准,经遴选小组初步酝酿遴选出18位法治人物候选人,并对外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无异议。在定评环节,遴选小组根据事迹突出、示范作用、服务大局、宣传推广等四个方面开展集体讨论、组织遴选评分,最终确定了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人选。他们分别是:
邓 宁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四级调研员
贺 云 贵州省纤维检验局四级调研员
邓 标 黔西南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刘国红 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潘登勇 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主任
代潘菊 毕节市大方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陈 瑶 贵州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罗绍超 中共黔南州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法治科)科长
冉茂国 遵义市余庆县司法局子营司法所所长
刘天周 贵阳市开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颁奖礼现场,大屏幕通过事迹短片向观众展示“十大法治人物”的故事和贡献,传播他们在不同岗位、不同职责、不同经历中展现的法治精神和法治素养。同时现场还进行了文艺演出、宪法朗读、宪法宣誓等活动。(方永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