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黔府办发〔2022〕23号),以下自愿承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的金融机构符合监管条件,现将我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办机构信息公布如下:
一、银行机构
(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贵州省分行
(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四)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五)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八)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九)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十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十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十三)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十四)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十五)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十六)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富民村镇银行管理部
(十九)贵阳白云德信村镇银行
二、保险机构
(一)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四)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五)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六)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七)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八)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九)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公司
三、有关要求
自愿承办该项业务的其他银行、保险机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继续受理相关承诺资料,并定期集中公布经办机构信息。在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中,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告知施工企业本机构业务服务区域,并严格履行承诺事项,确保服务水平优良,满足监管要求。本文印发后,原《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办机构备案名单的通知》(黔人社函[2023]42号]自动失效。
2023年11月3日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
来源 贵州省人社厅网站
来源:贵州省人社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