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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贵州省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出炉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贵州省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9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从业人员873人,其中,在编638人,非在编235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辖区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2年,新开户单位11858家,净增单位6330家;新开户职工33.60万人,净增职工8.33万人;实缴单位65638家,实缴职工296.28万人,缴存额534.4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67%、2.18%、6.11%。2022年末,缴存总额3962.6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59%;缴存余额1575.76亿元,同比增长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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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2022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二)提取:2022年,131.9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99.15亿元,同比增长14.83%;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4.68%,比上年增加5.67个百分点。2022年末,提取总额2386.9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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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2022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13万笔249.09亿元,同比下降13.05%、10.55%。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75.00亿元。

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5.42万笔2585.38亿元,贷款余额1488.66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87%、10.66%、5.2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4.47%,比上年末减少3.74个百分点。

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62.9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21.57%,比上年末增加0.3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61017.13万元。

2.异地贷款:2022年,发放异地贷款2370笔95059.63万元。2022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607939.23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93071.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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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2022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情况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2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372笔46585.68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7.24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4236.55万元。2022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7761笔521875.32万元,累计贴息35803.52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22年,未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回收项目贷款1058万元。2022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14.32亿元,项目贷款余额2064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2年,未购买国债。

(五)融资:2022年,未融资,归还14.98亿元。2022年末,融资总额46.36亿元,融资余额5.11亿元。

(六)资金存储: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29.31亿元。其中,活期2.40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49.33亿元,1年以上定期9.33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68.24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4.49%,比上年末减少3.74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2年,业务收入486255.82万元,同比增长9.82%。其中,存款利息19502.4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65043.93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709.4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2年,业务支出266738.79万元,同比增长9.08%。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28114.48万元,归集手续费13964.6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8470.12万元,其他6189.53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2年,增值收益219517.03万元,同比增长10.73%;增值收益率1.51%,比上年减少0.09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2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8117.7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4432.27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6967.05万元。

2022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5519.63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9396.37万元。

2022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0914.1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74898.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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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2022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2年,管理费用支出18626.07万元,同比下降5.31%。其中,人员经费11428.63万元,公用经费1517.54万元,专项经费5679.9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8933.58万元,逾期率0.60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0831.61万元。2022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22年末,未发生逾期项目贷款,逾期率为0‰,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2.56万元。2022年,未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5.35%,国有企业占23.37%,城镇集体企业占1.59%,外商投资企业占1.0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3.2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47%,灵活就业人员占0.16%,其他占3.42%;中、低收入占93.67%,高收入占6.33%。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4.29%,国有企业占17.41%,城镇集体企业占1.32%,外商投资企业占1.2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2.8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33%,灵活就业人员占0.26%,其他占8.30%;中、低收入占98.73%,高收入占1.27%。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8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71.11%,租赁住房占12.9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占0.0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3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7.62%,出境定居占0.09%,其他占2.87%。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88.14%,高收入占11.86%。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6.47%,90-144(含)平方米占81.28%,144平方米以上占12.25%。购买新房占84.52%(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2%),购买二手房占14.2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1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1.14%。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1.3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8.59%,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4%。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6.23%,30岁-40岁(含)占34.95%,40岁-50岁(含)占15.06%,50岁以上占3.76%;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6.78%,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3.22%;中、低收入占93.24%,高收入占6.76%。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22年末,全省有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2个,试点项目14个,贷款额度14.32亿元,建筑面积107.12万平方米,可解决11936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12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22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2.15%,比上年增加9.3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2022年6月,我厅会同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印发《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房资监通〔2022〕46号)。指导各市(州)人民政府落实受困企业申请缓缴、受困职工逾期不计入征信、提高租房提取额度三大阶段性支持政策,帮助企业职工纾困解难。截至12月底,全省9个市(州)均已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累计申请缓缴企业271个,累计缓缴职工人数18771人,累计缓缴金额11461.73万元;不作逾期处理的贷款总笔数141笔,不作逾期处理的贷款余额3830.26万元;累计享受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的缴存人数35688人,提取金额39547.5万元。

(二)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2022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国办发〔2022〕34号)和住建部工作部署,积极指导督促各地加快推动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截至2022年10月,各地均已实现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汇缴、住房公积金补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等11项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为群众节约了时间和路费,大大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开展征信信息共享接入试点工作。省直、安顺市、铜仁市、黔西南州、黔南州、黔东南州6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列为全国首批参加征信信息共享的试点单位,自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重点完成征信信息查询、新增贷款信息和已取得借款人授权的存量贷款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工作。二是组织开展电子营业执照试用工作。在遵义市、黔南州、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开展电子营业执照试用工作,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住房公积金服务中的应用,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能,方便企业办事。三是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配合住建部做好《关于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及完善工作。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所获荣誉情况。

1.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2.贵阳中心城区管理部、遵义中心城区管理部、六盘水中心直属管理部、安顺中心城区管理部、黔西南中心兴义市管理部被评为“全国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表现突出服务窗口”。

3.安顺中心城区管理部、铜仁中心铜仁管理部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为“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2年度表现突出星级服务岗。

4.毕节中心、黔东南中心获国家机关事务局、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李佩珂 陈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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