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24年住房公积金服务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七条措施》,该措施重点优化了异地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政策、扩大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范围和人才政策支持范围,施行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在优化异地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政策方面,将异地缴存职工贷款房屋类型由新建商品住房扩大至二手房。
在扩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范围方面,一将缴存人家庭在贵安新区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范围,由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扩大至二手房。二将缴存人家庭在贵安新区有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范围,由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不超过1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扩大至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贷款已结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
在扩大人才政策支持范围方面,对持有贵阳人才服务绿卡的贵安新区缴存人,在贷款额度、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额度方面予以支持的基础上,将持有筑才卡(高层次人才)、省级优才卡、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缴存人纳入人才政策支持范围。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住房公积金服务贵安新区
高质量发展的七条措施
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原住房公积金服务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进行了优化,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具体如下。
一、支持异地缴存职工购房贷款。非贵阳贵安缴存职工在贵安新区购买自住住房时,不受户籍地限制,可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贵安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三、提高贷款额度。缴存人家庭首次在贵安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现行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20%。即申请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单缴存人家庭60万元、多子女单缴存人家庭72万元、双缴存人84万元、多子女双缴存人家庭96万元;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单缴存人家庭60万元、多子女单缴存人家庭72万元、双缴存人家庭72万元、多子女双缴存人家庭84万元。
四、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缴存人家庭在贵安新区购买自住住房,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一)缴存人家庭在贵安新区无自住住房,首次在贵安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
(二)缴存人家庭在贵安新区有自住住房,但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贷款已结清,在贵安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
五、支持住房公积金既提又贷。缴存人家庭在贵安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后,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取消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间限制。缴存人家庭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贵安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不受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的时间间隔限制。
七、实施高层次人才支持政策。持有有效贵阳人才服务绿卡、筑才卡(高层次人才)、省级优才卡、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贵安新区人才,享受贵阳市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上述措施自2024年5月6日起施行,至2024年12月31日停止执行。原《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服务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筑公积金通字〔2023〕89号)同时废止。政策执行期间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及时调整优化。
来源: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