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已进入森林防火关键期
清明节到来
民俗祭祀、春耕生产用火交织叠加
群众进山踏青也大幅增加
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森林火灾
给生产生活和森林资源带来巨大损失
清镇市公安局通报发生的两起
野外违规用火引发火灾典型案例
请广大市民朋友引以为戒
丢弃烟头引发森林火灾
2024年2月19日12时许,贵州省清镇市卫城镇麦巷村新寨组村民陈某某,在小地名“黄泥坡”处放牛时,将未熄灭的烟头扔进荒土的干草丛里引发山火,经司法鉴定:陈某某违规野外用火的森林受灾面积为111.38亩,其中有林地面积100.14亩,灌木林地面积11.24亩。2024年2月22日,清镇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依法将陈某某抓捕归案,并依法对陈某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燃烧杂草引发森林火灾
2024年2月19日10时许,贵州省清镇市麦格苗族布依族乡谷当稗村二组村民何某某在清镇市麦格乡谷当稗村二组,小地名“长沟脚”的田边烧杂草,导致引发山火。经司法鉴定,何某某失火案火灾受灾面积为361.99亩,其中林地面积有350.15亩,灌木林地面积11.84亩。2024年2月22日至23日,清镇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依法将何某某抓获,并依法对何某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失火罪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失火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10户以上家庭的房屋及其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30亩)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4公顷(60亩)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犯失火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除此之外,失火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还应赔偿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来源:黔微普法、清镇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