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正在贵州检察机关落地生根的司法实践。
9月22日,在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检察院的听证室里,三起不同类型的案件正在接受公开审查。偷越国(边)境案、盗窃案、危险驾驶案——这些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每一场听证会都有人民监督员参加。
“作为普通市民,能直接参与司法办案过程,亲眼见证公平正义的实现方式,这种体验非常特别。”一位参与听证的人民监督员这样感慨。
就在此前三天,这样的司法民主实践在贵州多地同步开展:修文县检察院就病死畜禽治理问题召开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思南县检察院对两起涉医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无一例外,都有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现场监督。
一场听证会,如何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请人民监督员发表意见。”
在纳雍县检察院的听证会上,这句话标志着监督程序正式启动。来自不同行业的人民监督员轮流发言,有的追问案件细节,有的质询法律适用,有的关注当事人权益保障。
这种“开门办案”的模式,让司法活动从封闭走向开放。当事人不再面对神秘的司法“黑箱”,而是参与到一个透明、多元的决策过程中。每一位参与者的发言、每一份证据的展示、每一个决定的形成,都在阳光下进行。
4000余名监督员,如何守护每一个案件的公正?
目前,贵州全省已有4000余名人民监督员受聘在岗。他们是从社会各界层层选拔产生的普通群众,代表人民对检察办案活动进行监督。
这些监督员不仅要“在场”,更要“发声”。近年来,贵州检察机关明确要求:凡是公开听证会,必须有人民监督员参与;凡是重大争议案件,必须听取监督员意见;凡是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必须邀请相关领域监督员参加。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贵州检察系统公开听证会年均超过1000场。
在修文县的病死畜禽治理听证会上,一位从事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员直指问题核心:“如何杜绝病死畜禽流入市场?监管漏洞在哪里?”这些尖锐而专业的提问,推动了行政监管部门当场作出整改承诺。
此前,在推进红枫湖支流的一次水体治理公开听证会上,清镇市检察院聘请的水专家作为人民监督员发表的专业发言意见,受到相关部门的全部采纳,参照执行。
从“闭门办案”到“阳光司法”,理念之变如何发生?
曾经,司法办案被视为专业领域的“内部事务”。如今,贵州检察机关主动敞开大门,邀请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过程。
这种转变背后,是对“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深刻践行。贵阳市白云区检察院近期公开选聘50名人民监督员时明确提出:“要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每一个案件的听证,都不只是处理具体纠纷,更是在构建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当人民群众能够亲眼看到、亲身参与到司法过程中,他们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才会更加真切。
“小案连民生,民生无小事。”在思南县检察院的涉医案件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这样强调。
两起看似普通的涉医案件,却关系到医患关系和谐、医疗秩序维护等民生大事。人民监督员在评议时不仅关注法律适用,更注重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如何既能保障患者权益,又能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
这种既尊重法律刚性、又体现司法温情的处理方式,正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生动诠释。
司法为民:公平正义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司法的生命力在于公正,公信力在于公开。贵州检察机关通过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的创新实践,正在构建一种新型司法民主形态:监督就在身边——4000余名人民监督员来自群众、代表群众;公正可见可感——每个案件的处理过程公开透明;司法为民解忧——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当每一位人民监督员在听证席上发言,当每一场听证会向社会公开,当每一个司法决定在阳光下作出,公平正义就不再是抽象的概念,而成为人民群众可知可感的具体体验。
这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温度所在——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每一个司法案件,照进每一位百姓心间。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