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贵州省总林长令《关于做好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的令》,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重点问题整改,切实强化森林资源监管,进一步提高项目业主和个人依法依规使用林地意识,近日,省林长制办公室对黔西市、普定县、盘州市、黄平县、榕江县五起违法占用林地典型案件开展挂牌督办,要求严格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推进查处整改。
一、黔西市定新(重新)风电超范围违法占用林地
黔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取得黔西市定新、重新风电场项目使用林地许可。黔西市林业局根据国家林草局贵阳专员办督办线索初步核实发现,定新风电项目超许可范围违法使用林地72.6亩,重新风电项目超许可范围违法使用林地14亩。黔西市林业局分别对11个违法主体作出行政处罚,收缴罚款83余万元,正在开展原地恢复。
二、普定县猫洞来腰鼓风电场违法占用林地案
普定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取得猫洞来腰鼓风电场项目使用林地许可。普定县林业局在2024年林草执法工作中发现,该公司超许可范围违法使用林地452.8亩,期间多次告知、约谈该公司,但一直未停止违法行为,违法面积逐渐扩大。目前,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侦查后不予立案,普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在开展行政处罚。
三、盘州市沪昆高速安盘段违法占用林地案
盘州市林业局在林草执法工作中发现,2023年至2024年沪昆高速建设期间,安盘段八标违法占用林地18.06亩,盘州市林业局对3个违法主体分别作出4次行政处罚;安盘段十三标违法占用林地57.01亩,目前,公安机关完成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沪昆高速安盘段十三标已补办使用林地许可。
四、黄平县S308谷陇至东坡公路改扩建工程临时用地违法占用林地案
黄平县S308谷陇至东坡公路改扩建工程于2019年4月取得永久使用林地许可。黄平县林业主管部门在林草执法工作中发现,2019年至2020年期间,黄平县S308谷陇至东坡公路改扩建工程道路正线超许可范围违法使用林地21.7亩,2020年11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正在补办使用林地许可;黄平县S308谷陇至东坡公路改扩建工程弃土弃渣未批先占违法使用林地76.1亩,2019年10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2024年9月,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决定,目前正在开展行政处罚。
五、雷山至榕江高速公路第五分部临时用地项目违法占用林地案
雷山至榕江高速公路第五分部临时用地项目于2021年8月取得临时使用林地许可(45.4亩)。临时使用林地两年期内,榕江县林业局多次督促项目业主按期恢复。目前,项目业主已原地恢复28.6亩,到期未恢复或修建永久性建筑物违法占用林地16.8亩,榕江县林业局正在核实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