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
拟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表彰的通知》精神,经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反馈,同意我省以下1个法院作为全国模范法院、2名个人作为全国模范法官拟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贵州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一、公示对象
(一)全国模范法院拟正式推荐对象(1个)
雷山县人民法院
(二)全国模范法官拟正式推荐对象(2名)
1.吴岚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2.陈福江(布依族)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二、公示时间
2024年9月19日至9月25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部门、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
受理部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处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奖励表彰处
联系电话:0851-86209033
0851-85837320
通信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99号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邮政编码:550081。
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贵州省评选推荐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
来源 贵州省人社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