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系统规划了新征程上全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周密部署了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改革,为推进我省民政领域改革划出了重点、明确了方法。全省民政系统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用心用情用力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努力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一是聚焦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养老需求,下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改革。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协同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研究出台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大力开展标准化建设、专业化运营等专项行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提高社区养老、机构养老比重,同步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养老服务,让更多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二是聚焦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下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改革。研究制定特殊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开展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工作。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深入推进“精康融合行动”,不断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
三是聚焦持续加强特殊儿童关爱保护,下大力推进儿童福利保障体系改革。探索建立特殊儿童治疗康复服务制度。优化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资源配置,大力推进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机制建设,研究出台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行动措施,实施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守护工程。健全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履职尽责机制,持续提高儿童福利保障水平。
四是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全局,下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和专项社会事务体系改革。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引导社会组织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建功立业。抓好《贵州省慈善条例》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慈善组织培育发展机制,打造“善行贵州”慈善品牌,充分发挥公益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推动修订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攻坚行动。制定全省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抓好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改革,助力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