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贵州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近期发布了《贵州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9项任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持续提升森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据介绍,《实施方案》围绕“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明确9项重点任务,即:加快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整合农户分散的集体林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优化公益林建设管理允许适度经营;通过营造林措施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强化森林可持续经营;放宽人工商品林采伐限制,简化审批流程;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支持林业产业发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据了解,贵州省公益林总面积达8331万亩,其中集体林面积达7751万亩。针对公益林主要发挥生态效益,在采伐和经营利用上受限等问题,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
在公益林建设管理方面,要合理优化公益林中集体林的占比,允许对森林生态区位不重要或者生态状况不脆弱的集体林地依法调出公益林范围。同时鼓励林下、林间、林缘空间综合开发利用,鼓励发展木本油料、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康养等绿色富民产业。
在林农林企办证方面,组织开展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在2025年年底前建成全省统一的林地林木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同时借助全省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云平台,将林权抵押登记搬到线上,推广使用电子抵押证明。
在金融支持林业产业发展方面,鼓励金融机构根据林业生产周期特点,合理提高林业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降低贷款利率、创新还款方式,切实减轻林业经营者的融资成本。
贵州省林业局局长胡洪成表示,将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省级试点,推动配套政策的制定。近期目标是到2025年,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
记者: 付雪微 黄梓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