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推动磷化工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到2026年,全省新增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综合利用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综合消纳量(包括综合利用量和无害化处理量)与产生量实现动态平衡,到2030年,磷石膏综合利用率保持全国前列。
《意见》从优化磷矿资源开发、强化生产过程污染物减量、推行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能力建设、推广应用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加快磷化工产业绿色化转型、强化磷石膏库监督管理、加强磷石膏库安全环保防治等八个方面着力,明确磷石膏综合利用重点任务。
《意见》要求坚持“富矿精开”,推广新型选矿工艺,推行梯级开发利用磷矿资源;鼓励湿法磷酸工艺技术流程改进和创新,提高磷矿伴生氟、硅、碘及稀土资源回收率,提升磷石膏净化处理工艺水平;制定磷石膏无害化处理技术规程及相关标准,产生磷石膏的企业必须配套建设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设施;因地制宜开展磷石膏综合利用应用示范,积极培育一批带动性、示范性强的磷石膏综合利用专业化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一批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应用示范工程,进一步健全磷石膏建材及应用标准体系,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生产企业、应用单位产销衔接,推动跨地区协同利用;推动高效、清洁、低碳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
《意见》围绕推进关键技术研发突破、加强财税金融支持、加强要素资源保障、强化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提出支持政策措施,如将充分利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省生态环保发展基金、省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省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等,支持相关产业、产品、技术、项目等发展。《意见》还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加强组织实施、压实工作责任,做好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记者 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