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4月起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按6%、12%的增幅提高到778元/月、6818元/年。
据了解,截止今年3月,贵州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28.1万人、特困人员11.3万人,1—3月累计实施临时救助6万人次。省级共筹集下拨各地2024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84.1亿元,为各地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提供资金支撑。
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制发《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对所有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万元以下的脱贫人口等对象开展排查,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省民政厅将指导各地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管理,及时足额将城乡低保金、特困供养金、临时救助金等发放到对象手中。全省1—3月城乡低保金、特困供养金、临时救助金等各类救助金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共发放资金3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