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调整
经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调整遵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继续阶段性实施“又提又贷”。缴存人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申请获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上述期间内,缴存人及其配偶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购房首付款,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
二、取消省外异地贷款户籍限制。省外缴存人在遵义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取消缴存人或其配偶需具有遵义市户籍的限制条件。
三、提高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和可贷额度。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在遵义市现行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5万元、可贷额度计算上浮5万元。多子女家庭认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缴存人无但配偶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取消缴存人提取申请限制。对缴存人无但配偶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取消配偶月缴存额不低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才允许缴存人申请提取的限制。
五、取消偿还异地住房贷款提取和异地购房提取相关限制。偿还异地住房贷款提取,取消缴存人或其配偶户籍地、工作地应与购房地一致的限制。异地购房提取和偿还异地住房贷款提取,取消可提额度扣减限制。
六、稳步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
本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情况,定期评估政策效果,结合国家政策调整和遵义市资金流动性变化等情况,适时向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提出政策优化调整建议。本通知由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黔南州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十条措施
一、支持大学毕业生购买自住住房
大学毕业生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毕业后首次在黔南州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10%,最高贷款额度55万元。
二、支持青年人才购买自住住房
35周岁(含)以下通过人才引进渠道招录的青年人才,首次在黔南州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
三、取消异地公积金贷款户籍限制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黔南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商品住房或自住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户籍地限制。
四、调整二手房贷款期限和房龄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最高年限可至50年。
五、优化提取公积金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商贷业务办理
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资金转入商业银行指定账户。
六、支持未婚子女购当地首套自住住房提取父母公积金或父母购当地首套自住住房提取未婚子女公积金
未婚子女或父母购买黔南州行政区域内当地首套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父母或未婚子女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未婚子女或父母购买黔南州行政区域外当地首套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父母或未婚子女住房公积金追加购房款(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
七、优化离职提取材料
职工离开原工作单位,个人公积金账户离职封存满6个月(含)以上,且未找到新工作单位或新工作单位未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凭职工本人身份证办理离职提取。
八、扩大老旧小区改造提取支持范围
老旧小区改造提取政策支持范围,放宽至缴存职工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自住住房改造。
九、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
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根据自愿的原则,可以建缴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十、开通“贵人家园”公积金服务渠道,拓展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
开通“贵人家园”APP办理公积金线上全业务功能(具体可办理时间以通知公告为准),逐步与受委托银行共建公积金“社区服务站”,将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延伸至各受委托银行。
该次政策调整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至2025年4月30日止。执行期间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及时调整优化。
该次政策调整由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来源:遵义住房公积金、黔南州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