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等有关规定,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近日,除涉密部门外,贵州省省本级107家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在“贵州省人民政府网—贵州省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专栏”提前3天集中统一公开,主动接受公众查阅和监督。
今年,省级部门继续通过“贵州预决算报告辅助生成及公开监督系统”完成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省财政实现预算公开进度实时调度,促进各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快速、高效、有序开展,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加大化指导力度,积极主动了解部门所属单位在公开中遇到的政策和技术问题,及时为各单位答疑解惑,推进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开展。
来源:贵州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