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大力度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一季度全省经济工作实现“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安排,贵州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审定了2024年第一批向社会资本推介项目“三张清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特许经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全省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统筹调度,会同项目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对纳入第一批推介的项目,制定推进计划、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措施,按月进行调度。对符合国家宏观调控、重大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的项目,要加强谋划储备;对已引入社会资本、项目实施接近收尾或已完工、已投运的项目,要进行动态调整,加强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成本测算,选择合适的回报机制,最大化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形成谋划储备一批、成熟推介一批、建成投运一批的良性循环。
二、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全省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项目前期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对拟建或谋划储备的项目,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和方式,提高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效率,指导项目单位加快完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用林、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手续,提高项目成熟度,为社会资本参与创造合作条件。
三、加强项目要素保障。全省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与同级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衔接,定期会商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生态环境、林业、金融监管等部门,研究项目要素保障存在的问题,按照“一项一策”原则,梳理形成问题清单,依托问题线索“收集—反馈—解决”闭环管理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省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将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对纳入“三张清单”的项目,加强与省有关部门和各地的协同联动,加大项目用地用林、融资、用能、政策性资金等要素保障,推动项目落地见效。
四、强化国企民企对接合作。鼓励全省各级国有企业(平台公司)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方式,与民营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在交通、水利、能源、建筑、旅游等重点领域开辟绿色通道,拓展民间投资渠道和空间。在保证国有企业权益安全前提下,鼓励省属企业商业性投资项目积极引入民间资本等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投资建设。
五、鼓励民间投资盘活存量资产。引导民间投资以多种方式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通过盘活存量和改扩建相结合方式吸引民间投资,鼓励民营企业通过产权交易、并购重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等方式盘活自身资产,壮大企业规模。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实现轻资产运营,增强再投资能力。
六、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全省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应变创新,会同行业管理部门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围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梳理形成PPP项目清单,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与社会资本合作。对列为特许经营清单的项目,指导项目单位和实施机构编制特许经营方案、公平选择特许经营者、规范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严格履行投资管理程序,加强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和运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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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贵州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