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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基层卫生健康便民利民服务若干措施》印发

贵州省基层卫生健康便民利民服务若干措施》印发

多举措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省卫生健康委聚焦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问题,印发《贵州省基层卫生健康便民利民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在基层卫生健康部门采取若干条便民惠民服务措施。

《贵州省基层卫生健康便民利民服务若干措施》明确要求:

在优化门诊服务供给方面,要采取多种方式保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周至少3个工作日内有1名主治医师职称以上临床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门诊服务,解决群众就诊需求,促进分级诊疗和基层首诊;

在推行分时段预约并提供周末疫苗接种方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开设疫苗接种门诊的机构,要结合群众需求推行预防接种分时段预约并提供周末疫苗接种,结合群众需求推行预防接种分时段预约,开展预约周末疫苗接种等服务;

在强化医联体内号源统筹使用并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方面,要充分发挥家庭医生作用,推动预约转诊、预约专家、预约检查、预约床位;

在推动医联体内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方面,要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疗集团内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加强检查检验结果和相关数据资料的互通,强化检查检验相关专业质量控制和管理,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重复检查检验负担;

在扩容下沉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方面,要持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组团式”帮扶和东西部医疗协作,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发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疗集团牵头医院龙头作用,网格化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质升级。实施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打造县域内新的片区医疗救治中心、医疗急救中心、人才培训中心、临床技能中心和公共卫生中心;

在方便群众就医开药方面,家庭医生可为符合条件的签约人群提供慢性病长处方、延伸处方、中医药“治未病”等适宜的服务。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为患者提供中药用药加工、药物配送等个性化服务;家庭医生要加强对签约群众的联系,通过电话、微信、短信或信息化平台等每季度至少联络一次,及时回应群众健康咨询。(通讯员 余俊飞 记者 胡家林)

【举报】 来源:贵州日报  责任编辑: 三石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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