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贵州清镇经济开发区调整区位
近日,省政府批复,同意贵州清镇经济开发区调整区位,调整后,贵州清镇经济开发区总面积14.48平方公里。具体界址点坐标以省自然资源部门认定为准。其中:
区块一(站街园区):面积 4.91 平方公里,位于站街镇,四至范围为东至荣和村,南至莲花村,西至洗马村,北至鸡场村湖雍铁路林织段;
区块二(卫城园区):面积4.43 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站街镇林歹村,南至站街镇太平村湖雍铁路林织段,西至卫城镇新发村,北至卫城镇坪寨村;
区块三(王庄园区):面积2.17 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卫城镇兴明村贵黔高速,南至卫城镇星光村,西至王庄乡洛阳村,北至王庄乡王庄村;
区块四(王庄园区):面积 1.49 平方公里,位于王庄乡,四至范围为东至王庄村 S211 省道,南至王庄村,西至岩头村,北至蚂蟥村;
区块五(巢凤园区):面积1.48 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巢凤街道平原哨村百马大道,南至红枫湖镇中八社区,西至巢凤街道干河坝村,北至巢凤街道王二寨村。
批复要求,开发区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坚持把新型工业化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大抓工业、大兴工业、大干工业,聚焦工业主导产业,细化落实“一图三清单”,强化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促进产业升级,提升开发区综合竞争力、辐射带动力、区域协同力,为构建具有贵州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作出更大贡献。
批复要求,开发区在开发建设中,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坚持以工业用地为主,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提升亩均土地效益,按规定程序履行建设项目和用地报批手续,切实做到“规划一片、开发一片、收效一片”。
批复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指导和服务,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来源:清镇经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