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讯网首页加入收藏网站地图2015年11月10日19:22:53 星期二

手机黔讯官方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城市 > 毕节

事关出行!贵州这地发布最新公告!

2023-11-15 10:38
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网
字号:

11月14日

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

公开征求《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毕节”建设的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7日。

二、反映意见方式

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等社会公众对《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毕节”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微信、网站、电话、电子邮件或提出书面意见等形式向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

(一)微信留言

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留言,微信号wbj0857。

(二)网站留言

登录毕节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bijie.gov.cn)进入“民意征集”专栏留言。

(三)热线电话

联系人:陈志,电话:0857-8631213。

(四)电子邮件

发至邮箱:xnyqcb@163.com,并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毕节”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五)书面意见

请邮寄至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518号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13楼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科;联系电话:0857-8631213;邮编:55170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毕节”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充电桩、电价、配套设施

......

关于新能源汽车

你关心的内容

都有!

快来提出你的宝贵意见吧

↓↓↓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

“电动毕节”建设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推动贵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电动贵州”建设的指导意见》(府办发〔2023〕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对毕节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持续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高水平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区,推动毕节加快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

(二)总体目标。到2026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3万辆,新能源汽车在新车销售中占比达到40%。全市充(换)电站设施规模、运营质量显著提升,建成充换电站200座以上,充电桩5300个以上,其中公共桩4000个以上,充电服务能力达到18万千瓦,初步形成健全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

二、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三)发挥公务用车示范作用。2024年起,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除实物保障岗位工作用车、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执法执勤用车、乡镇公务用车、特殊环境用车及无适配车型等特殊情形外,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从严审批公务用车,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审批燃油汽车,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配备,督促各县(自治县、市、区)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加大新能源汽车政策宣传力度,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更好统筹地理区位、统筹动力类型、统筹城乡差异、统筹车辆用途,积极稳妥推进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工作。(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市有关单位,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四)加大公共交通领域推广力度。2024年起,各县(自治县、市、区)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交车、城市出租车(含网约出租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90%以上。鼓励全市农村客运车辆采用新能源汽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推动重点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制定具体推广计划,在城市物流领域推广新能源轻型货车(含厢式运输车),鼓励将中心城区城市物流车逐步更新为新能源汽车。鼓励驾驶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使用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政府购买的涉及用车服务项目,应将使用新能源汽车情况作为重点评分评审因素。(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大力推广新能源重卡。矿山、燃煤电厂等重点领域要积极创造新能源重卡发展条件,推动有序更换燃油重卡。鼓励创新商业模式和金融产品支持新能源重卡推广,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新能源重卡购买信贷支持力度。开展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保障道路运输安全。(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毕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毕节监管分局,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七)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县(自治县、市、区)制定支持政策,实施专项促销、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活动,激发新能源汽车消费活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有关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

(八)优化重要节点充换电设施布局。加大对大型商场、超市、文体场馆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点等公共停车场充换电设施建设力度。旅游景区按照适度超前原则配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在矿山、燃煤电厂、高速路服务区及综合运输枢纽布局建设一批充换电站。推动出海通道沿线充换电设施建设。积极鼓励和倡导公共机构利用内部停车场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机关事务局,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九)加强居住区充换电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100%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并符合安全有关要求。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新建居住区需将低压主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变压器容量须满足后续充电设施建设需求。高压配电设施建设环节,严控方案、设计、检验、接电关,未按车位比例预留变压器容量及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不予接电。(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毕节供电局,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推广智能充电模式。充分利用现有电力负荷资源,推广应用智能充电技术措施,在保障电力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全力保障小区充电桩用电,保证电源点的供电可靠性。探索开展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示范小区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市能源局、毕节供电局)

(十一)保障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市县两级制定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将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创新土地出让方式,保障充换电设施土地供给。鼓励使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支持依法依规利用现有加油加气站等场地开展改扩建加氢站、甲醇加注站或增设充换电设施。推进毕节供电局办公区域停车场充电桩覆盖,对于满足对外开放的充电桩场地,实施对外充电服务。(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毕节供电局,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积极创造新能源汽车推广条件

(十二)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落实省级部门关于高速公路分车型(类)差异化收费政策及新能源汽车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落实省级部门关于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公共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

(十三)落实峰谷分时电价。落实省级部门对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同时做好电价政策宣传,切实加强服务,为新能源汽车用户降低用电成本。(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毕节供电局)

(十四)合理放宽路权管理。各地要结合辖区实际合理设置中型以上货车禁限行时段及路段,对悬挂新能源机动车号牌的小型货车在城市道路行驶不限行;优先保障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城区道路电子通行码的申领审核。(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五)提供业务办理便利。公安交管部门将在每一个业务窗口设立新能源汽车绿色通道,为新能源车主快速办理业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六)构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开展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加快构建绿色、循环的动力电池生态体系。支持企业开展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等方面的科技创新,推荐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持续提升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推动企业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加强废旧电池回收处理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

五、保障措施

(十七)狠抓责任落实。市有关单位、各县(自治县、市、区)要加强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网

【黔讯网版权及免责申明】 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 三石天下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相关新闻
关键词: 贵州 最新公告 出行
外链
外链

举报邮箱:qianxun162@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519583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