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经营秩序,强化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等配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2月29日,安顺市市场监管局到普定县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检查。
普定县夜郎湖路是县域内销售电动自行车较为集中的区域之一,沿街有数十家电动自行车经营门店。检查中,市市场监管局与普定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门店经营主体资格进行了检查,对正在展销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头盔等产品进行质量抽检,查看电动自行车是否有3C认证标志且认证标志是否真实有效,检查销售的充电器、蓄电池等是否与标注信息一致,询问蓄电池种类与存贮方式以排查安全隐患。
“经营负责人要落实主体责任,配备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履行质量管理义务。”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门店负责人发放《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6号,为其讲解政策内容,并签订电动自行车安全责任书。同时提醒相关负责人,不要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从源头上及时有效防控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消防安全风险隐患。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紧盯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严打销售假冒伪劣、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以及相关配件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经营单位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守牢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底线。(张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