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土壤污染防治。推进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及时掌握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信息,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有色金属等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对全市铅锌矿、锑矿、金矿等重有色金属矿及石煤等矿种在采矿、选矿、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开展全面排查,并对受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影响的下游河道底泥、灌溉水(地表水)及周边可能受影响的耕地土壤开展全面排查,目前已完成1824个排查单元现场调查,采集固体废物、灌溉水、土壤等样品共559个。对辖区内13家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排查,将存在问题的2家企业污染源纳入整治清单,目前企业已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整改。组织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隐患排查及自行监测。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实施《安顺市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计划》。
二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国家、省“十四五”关于农村环境整治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各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际,积极协同有关部门统筹谋划,梯次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1-2022年,全市完成74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其中:西秀区 17个、平坝区 12个、普定县 9 个、镇宁县12 个、关岭县 5个、紫云县 12 个、经开区 6个、黄果树 1 个)。2023年,全市开展2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前已完成20个,其余5个正在推进,治理率达21.08%(年度目标为20%),到年底任务全部完成后治理率将达21.6%。
三是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期间,我市辖区内地下水环境质量国考点位共7个,2023年第三季度我市7个考核点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考核要求。完成安顺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来源:安顺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