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安顺市水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1-12月涉及我市12个国控、省控地表水水质考核断面全部达到考核要求,优良比例达100%,出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建成区13个黑臭水体水质监测数据全部达标,达到长治久清要求。2023年1月28日,根据生态环境部通报,2022年1至12月,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国控断面水质排名安顺市位列全国第20名,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水质改善安顺市位列全国第30名,对我市水环境质量给予充分肯定。
(一)严格环境准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我市共审批建设项目178个,其中,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项目11个,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167个。同时,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5154人次,检查企业2273家次,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1件,罚没收入共计1235万元,全市涉及四个配套办法案件总数为11件,其中停产限产1件、查封扣押1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9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2件。
(二)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一是推进开发区水污染整治,新建、改建污水管网8.5公里,并在夏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新建成680立方米水解酸化池作为有机物前端处理设施,现已投入正常使用,解决了工业废水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截至目前,我市境内的1家国家级园区、4家省级园区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已全部建成,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完成了对园区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评估工作。二是推进煤矿废水治理和尾矿库治理,将煤矿企业纳入执法重点双随机监管,严格要求企业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督促在生产的煤矿企业按要求完成治理设施建设。西秀区耗资约300万元对已废弃的柏秧林和桦稿林废弃煤矿实施了巷道封堵,柏秧林下游河道酸性废水污染影响已得到明显改善;平坝区投资约500万元,实施了十字乡小河口、谷豹,乐平镇何家寨三处8个废弃煤矿封堵工程,目前井口封堵工作已完成。
(三)稳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一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22年我市完成40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整治,2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7套不正常运行设施提升改造任务,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18.43%,达到省级考核要求。二是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全市64个乡镇已实现垃圾转运站全覆盖,乡镇范围内752个行政村及5599个3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均已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全覆盖,乡镇垃圾转运站覆盖率、行政村垃圾收运覆盖率、3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垃圾收运覆盖率均为100%,达到省级考核要求。三是农业面源和畜禽污染控制,2022年全市完成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装备配套193个,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8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