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同步调整辖区高速公路区间测速设备限速值的公告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全省高速公路限速优化调整相关工作的通知》(黔交〔2024〕3号)要求,黔南境内沪昆高速、兰海高速、榕麻高速、余册高速、三荔高速、都香高速、银百高速及绕城高速已完成速度优化调整工作。为规范黔南州境内高速公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决定同步对以上高速公路新增的18套区间测速设备限速值进行调整,现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区间测速设备点位及调整后限速值
二、公示时间: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13日。
三、执行时间:2024年12月14日起。
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道路交通限速标志、标识控制车速,安全文明驾驶,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特此公告
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4年12月09日
来源:黔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