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暨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在贵阳召开,总结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开展以来,我省完成了阶段性目标任务,取得较好成效。截至目前,已完成对原有14852处“三普”文物的全面复查,并新发现文物2875处;全省登记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量已达17391处,较“三普”文物净增2543处,文物资源家底进一步夯实。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落实各项任务,推动文物普查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要聚焦重点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文物调查力度,严格质量审核把关要求,积极推进新发现文物的认定公布和成果转化运用,建立各级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确保文物普查工作全面、准确、可靠。要树牢法治意识,加快推进《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修订工作,提高文物工作队伍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健全完善法治工作体系和机制,提高文物普查、文物保护工作的法治化保障水平。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调度,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上下协作联动的工作合力,确保文物普查工作高质量开展,为全省打造“多彩贵州”文旅新品牌、建设多彩贵州文化强省作出积极贡献。(记者 鲁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