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二十周年,在迎来第三个全国生态日之际,8月1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贵州贯彻“两山”理念,做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一直以来,贵州紧扣“两统一”职能职责(即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以高质量生态保护修复助力美丽贵州建设。
坚持规划引领,统筹生态保护修复整体格局
贵州作为长江、珠江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编制全省首个综合性生态修复规划,构建“一源一城、两带两区”新格局,并完成省、市、县三级生态修复规划审批,形成“一张图”管控体系。同时,制定《贵州省“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开展采矿损毁土地调查,为矿山修复提供支撑。
坚持全面调查和监测,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数据基础
贵州持续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完成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地下水、林草湿荒等专项调查,并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初步建立土地、矿产等核算价格体系。此外,推进岩溶洞穴资源保护立法调研,加强洞穴资源管理。
坚持系统施策,推动生态保护修复落地见效
贵州实施乌蒙山区、武陵山区山水工程,修复生态面积超140万亩,并推进苗岭山脉、南北盘江流域矿山修复示范工程。同时,推广“千万工程”经验,完成22个试点审查,实施土地整治13.99万亩,探索“生态修复+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模式。
坚持源头治理,深化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提升
贵州全面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20项问题整改,并制定第三轮督察整改方案,建立专班推进机制。统筹审计、巡视等问题整改,健全长效治理机制,推动生态保护修复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