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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对同一企业年度检查频次不得突破上限规定

贵阳网·甲秀新闻讯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贵州省市场监管部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着力解决涉企行政检查突出问题,努力为企业发展减负提效提供坚实保障。

《工作指引》明确市场监管部门涉企行政检查“四规范一严禁”目标,即规范检查事项、频次、行为、内容,严禁无因检查,通过推行“综合查一次”“一表通查”,整合归并计划内检查事项,严格管控计划外触发式检查,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

在适用范围上,明确涵盖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细化日常检查、个案检查、专项检查分类标准,确保监管对象全覆盖、检查类型全明晰。

在举措方面,《工作指引》突出全流程规范:

统筹检查计划,强化层级整合与内部归并,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从源头减少重复检查;

强化审核备案,年度检查计划需逐级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专项检查实行年度数量控制并按规定备案;

严守频次要求,对同一企业年度检查频次不得突破上限规定,线索核查和企业申请检查不受频次限制;

规范检查行为,全面实行“扫码入企”制度,执法人员需出示检查码和执法证件,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禁止违规异地检查和变相检查。

《工作指引》还倡导创新监管服务模式,提出推进服务型检查,通过合规指导、查后回访、整改核查帮助企业规范经营;推行智慧检查,依托信息化平台打破“数据壁垒”,实现检查数字化管理;严格处置检查结果,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服务型执法模式。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政策宣贯与执行督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规范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记者 曾秦 实习生 张贺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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