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全省养老机构消防验收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开展全省养老机构消防验收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严格安全监管,切实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
《行动方案》要求,要结合我省养老机构的消防验收达标和手续办理等实际情况,补充完善消防评估、设计、审查、施工和验收,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等,推动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行动方案》强调,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问题整治工作属地政府责任,全面抓总,完善措施,分类解决推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问题整治。民政部门要落实监督责任。原建设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原建设单位已灭失法定主体资格的,由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重组后的单位、产权人或使用人等)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摸底阶段(2024年8月31日前),具体摸清养老机构消防执行标准、消防验收责任主体等情况,判断整治类型和范围,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治清单;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将采取完善审验程序通过验收一批、完善消防设计通过验收一批、进行标准化改造或消防专项改造通过验收一批等方式进行整治,对改造困难不能通过验收的养老机构责令关停、取消机构备案,停止养老机构服务;第三阶段为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9月1日—11月30日)。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基本完成全省养老机构消防验收问题整改。《行动方案》明确,此次专项行动采取分类处置措施,对所有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未经设计、消防验收、验收不达标和未取得相关验收合格证的进行分类处置,完善相关消防设施和要求,并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记者: 张枥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