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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更平安 群众更满意 贵州省一体化推进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

“1至5月,全省法院诉前调解成功13.67万件,同比增加9.44%!”

7月3日,全省诉源治理执源治理一体化工作推进会通报的这组数据,成为全省法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工作持续提升的新注脚。

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诉源治理执源治理旨在“抓前端、治未病”,正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体现。

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体推进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减少诉讼案件增量,促进主动履行义务,及时兑现合法权益,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提高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接令而行,趁势扬帆。贵州率先在全国探索一体化推进诉源治理执源治理的新路子,不断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努力让社会更平安,让群众更满意。

让矛盾化解有法可依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14次立法调研、7轮次多维度听取意见、座谈会、论证会、改稿会……2021年起,我省就已启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立法工作。

去年7月,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提出,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一体化推进诉源治理执源治理。10月28日,我省正式施行《贵州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明确规定了各类责任主体的矛盾纠纷化解职责,力求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惠水县好花红镇是布依族民歌《好花红》的发源地,也是著名的“中国金钱橘之乡”。针对辖区内婚姻家庭纠纷多发现状,当地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共同创建了“调解+送达+帮教”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

按照这一模式,辖区派出所在日常处警中,若有发布《家庭暴力训诫书》等便会告知法庭,法庭记录留存并做好预判工作;人民法庭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也会及时送达派出所,共同监督,联动调解,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近年来,随着贵州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法律体系和制度机制日趋完善,类似的机制在贵大地不断涌现:省委平安办出台《推动落实诉源治理多元共治具体工作措施》,成立“诉源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省诉源治理工作联席会议”;省高院与20家单位共建化解矛盾纠纷诉调对接合作机制;全省检察机关持续抓实“贵检为民·暖心驿站”——“枫桥式工作法”创建活动;全省公安机关持续开展“万警进万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隐患”活动……

诉调对接更高效便捷

近年来,全省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动巩固深化“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治理经验,积极开展“平安村(社区)”“无讼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建立完善“总对总”诉调对接联动机制、构建“线上线下”信息化矛盾纠纷调解新模式、加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力度、加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推进多元解纷体系“一站式”建设,构建了高效便捷的诉调对接机制。

截至5月,全省入驻法院调解平台的调解组织有1168个,调解员2152名。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推动各地成立金融调解组织71个,调解成功案件数居全国人民银行系统首位。

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

全省检察机关以“矛盾不上交、依靠群众就地化解”为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办案质效、促进社会治理的作用,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律师等“第三方”社会力量开展上门、联合、视频等多种公开听证,用可感可触可见的方式推动矛盾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

而深入打造一批具有贵州特色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持续开展好走访群众活动,则是全省公安机关不断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好做法。经公安部和省公安厅评选,遵义会议会址派出所、八鸽岩派出所、青山派出所、华西派出所等28个派出所先后被命名为全国、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全省上下不断创新完善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正推动着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社会治理全过程,贯穿于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中,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通过精准“问诊开方”,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贵州焕发出蓬勃生机。

群众纠纷群众解

万一富是玉屏自治县朱家场镇前光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每当村里发生矛盾纠纷时,老百姓总会第一时间找到万一富调解。自2022年12月“上岗”以来,万一富共调解矛盾纠纷100余起,成功率98%以上。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像万一富这样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全省已配备一万余名。他们活跃在街头巷尾、田间地头,讲法律、说情理、解纠纷,把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村(居)是党和政府服务人民群众的终端末梢,也是社会治理源头的基石。如何在村(居)层面用乡土办法和专业力量推进源头治理是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答题。

为有效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我省创新推进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在全国率先全省性建立并有效落实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中国特色民法典,社会发展紧相连。弘扬美德树正气,道德精神树新篇……”日前,在赤水市长沙镇黔和社区,一句句朗朗上口的普法短句在一支叫“长沙大妈”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队的演绎下,通过方言快板唱了出来。

53岁的何明全是“长沙大妈”志愿服务队队员之一,她每天活跃在街头巷尾、田间地头宣传法律知识、调解矛盾纠纷。在长沙镇,像何明全这样的“长沙大妈”共有11名。“‘长沙大妈’懂村情接地气,调解中能兼顾法、理、情,群众抵触少、更信服。”长沙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说。

基层是社会的细胞,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

如今,一个个基层调解的鲜活故事,正在全省一体化推进诉源治理执源治理中接续上演,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贵州扎下了根。数据显示,2023年,全省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排查纠纷11.46万件、调解纠纷7.24万件,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纠纷39.25万次,同比增长68.27%,调解纠纷首次突破30万件,同比增长47.03%。以高效调解和现代治理为基石的“无讼村”“无讼乡镇”创建正在黔中大地上蓬勃展开。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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