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正式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并做出具体规定。
在“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部分明确: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乙方应缴存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
此外,在“劳动争议处理”部分明确:甲方侵害乙方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的,乙方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投诉。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处长蔡泓告诉记者,把住房公积金缴纳纳入劳动合同是三赢的局面。以往有部分单位出于对政策的不理解、单位成本的考虑不愿意给职工缴纳公积金,这一次政策实施给单位很大的约束力;与此同时,住房公积金中心还可以扩大缴存覆盖面,职工今后买房还贷也能够减轻压力。贵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城镇私营企业等必须为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低缴存下限是190元,最高是5992元,单位和个人各分担一半,共同进入职工个人账户,由职工进行分配。
据统计截止目前,贵阳市公积金中心累计开设单位账户5.33万户、个人缴存账户124万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350亿元。
记者: 付雪微 石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