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房提取审核的公告》。
根据公告,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对——
非配偶、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一套住房在12个月内发生两次及以上交易的;所购房屋交易价格(单价)明显偏离当地市场水平的;已出售同一套住房权属后又将该住房购回的;购买非户籍地住房的;其他存疑的等六种情形之一的提取申请实行集中统一受理审批。
公告指出,对存在以上情形的提取申请,提取申请人须到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金融城11号楼3楼大厅办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中心各服务网点、公积金社区服务站、网上业务办理渠道暂停受理该类型业务。
此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通过数据共享,对缴存人所购房屋交易、不动产权登记、婚姻状况、户籍证明等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如无法核查到相关信息或职工提供资料存疑的,留存资料进一步核查,并要求职工提供所购房屋用于自住的补充材料。核查时间不包含在提取业务审批时限内,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此次加强审核的措施是为了依法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强化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行为的整治,有效防止违规提取行为,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