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购买异地二手房提取行为的通知》,该通知自2024年8月19日起正式实施,对购买异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事宜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通知内容,缴存人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及贵安新区直管区以外的地区,以非按揭方式购买二手房并希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在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之日起的6个月后至18个月内,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对于铁路缴存职工,其提取行为将按照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另行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此次新规的出台,是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响应《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结合《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要求的具体举措。通过进一步规范提取流程和时间要求,旨在构建更加健康、有序的住房公积金使用环境,保障广大缴存人的合法权益。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将持续关注政策执行情况,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同时,也提醒广大缴存人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合理安排提取计划,共同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稳健运行。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黎娅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