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链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房产

政策解读|《贵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问:《办法》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制度,规范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贵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对象准入条件、申请审核流程、配租管理、租金管理、退出管理和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将为贵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支持。

  问:《办法》出台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答:《办法》出台的政策依据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府办发〔2021〕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筑府办发〔2022〕1号)等文件。

  问:什么是保障性租赁住房?

答: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多主体投资建设,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阶段性住房困难群体,限定租赁用途、租金标准的保障性住房。

  问: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应该满足什么条件?

答: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供应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不设收入门槛。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该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就业、居住;

2.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原则上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在申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区(市、县)范围内无自有房屋(含住宅、非住宅);

4.未在本市范围内存在正在享受的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情况。

   问: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如何确定?

答: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原则上按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的80%左右确定。初次定价前,运营管理单位应委托专业估价机构对项目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进行评估,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面向社会公布。

  问:如何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答:申请人直接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单位提交申请表及相应申请材料。由运营管理单位将申请信息录入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系统并同步上传申请档案资料,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核验、房产比对等审核工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运营管理单位于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于15个工作日内对运营管理单位上报的申请档案资料进行核查及备案,核查过程中如发现承租对象存在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予办理备案并通知运营管理单位进行整改。

   问: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哪些相关注意事项?

答: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运营管理单位按程序进行房屋分配,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保障住房困难人群,并且原则上一户家庭或单身人员只能申请承租一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租赁合同到期后,经重新审核符合准入条件的可以续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按运营管理单位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方式交纳,租赁家庭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可优先提取用于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存在《办法》中规定的退出情形的,比如因不在贵阳市工作、居住,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已承租的房屋,退出保障。

文件原文:筑府办发〔2022〕24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 贵阳市人民政府网

【举报】 来源: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众号  责任编辑: 三石天下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相关新闻
外链
外链

举报邮箱:qianxun162@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519583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