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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24军队、公安、司法、消防院校面试体检通告

为确保军队(武警)、公安、司法、消防院校提前批次招生面试、体检(军检)和体能测评(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面试、体检(军检)和体能测评(试)分数线

面试、体检(军检)和体能测评(试)时间及地点

 (一)军队(武警)院校面试、体检(军检)安排

1.面试

(1)时间:7月4日至7月7日。

(2)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五医院(以下简称九二五医院),地址为贵阳市花溪区黄河路67号。

(3)批次划分:面试于7月4日至7日,划分4个批次组织实施,每日上午08:00开始,11:30结束,下午14:30开始,17:30结束。

①7月4日,贵阳市(含贵安新区)、安顺市;

②7月5日,铜仁市、东南州、六盘水市;

③7月6日,遵义市、黔西南州;

④7月7日,毕节市、黔南州及因故未能在7月4日至6日参加面试的考生。

注意事项:考生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下载《病史调查表》(A4纸单面打印),按要求填写个人病史情况,并在“本人承诺签名”处签字(务必字迹清晰、便于辨认),如有相关病史的,还应准备疾病诊断证、病愈证明或出院证等证明材料,随《病史调查表》一并在参加面试时递交工作人员。除《病史调查表》外,考生参加面试还应携带高中阶段体质测试及格以上证明、高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片2张。面试合格考生发放面试合格证,于次日持证参加体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填报的军队院校志愿作自动放弃处理。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做到听招呼、守规矩,不得私自拍照、录像、录音,陪同的家长不得进入面试工作场所。对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体检

(1)时间:7月5日至7月8日。

(2)地点:九二五医院,地址为贵阳市花溪区黄河路67号。

(3)批次安排:体格检查于7月5日至8日每日07:30开始,划分4个批次组织实施。

①7月5日对7月4日面试合格考生进行体格检查;

②7月6日对7月5日面试合格考生进行体格检查;

③7月7日对7月6日面试合格考生进行体格检查;

④7月8日对7月7日面试合格考生进行体格检查。

(4)体检结论:根据《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规定,体检合格结论分为通用标准合格、装甲岗位合格、测绘岗位合格、舰艇岗位合格、潜艇岗位合格、潜水岗位合格、机降岗位合格、特种作战岗位合格、防化岗位合格、油料岗位合格、医疗岗位合格、导弹岗位合格、电子对抗岗位合格、通信导航岗位合格、伞降岗位合格。

注意事项:参加体格检查考生必须面试合格,体格检查时必须空腹。考生参加体格检查时需携带高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面试合格证。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视力矫正、牙齿正在行矫正治疗的考生,需携带就诊医院原始病历证明。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格检查的考生,填报的军队院校志愿作自动放弃处理。参加体格检查的考生必须做到听招呼、守规矩,体格检查期间不得携带手机,陪同的家长不得进入体格检查工作场所。对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体格检查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国防科技大学可对报考该校考生中符合上级文件明确的拔尖生源及具有特殊禀赋考生(如: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统筹体检结果、报考专业、考试分数和特殊禀赋等因素综合评估体检结论。报考该校的考生可向该校招生老师咨询具体政策,联系方式:赵老师,18528252668。

体格检查合格考生名单于7月9日上午在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分两类情况进行复查。一是对视力、听力、心率、身高、体重、血压、心电图等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当场对医师提出并复查,复查结论为最终结论;二是对B超检查、X线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于7月9日17:00前向九二五医院(电话:0851-85723019)提出复查申请,符合复查条件的考生,于7月10日07:30前往九二五医院体检中心复查,复查结论为最终结论。复查合格考生名单于7月10日晚在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

面试、体格检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定向培养军士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安排

1.体格检查由各市(州)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7月13日前完成。体格检查前3日,由各市(州)征兵办公室和招生考试机构将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逐一通知到参检考生。体格检查按照征集义务兵标准条件执行,体格检查表格统一采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

2.政治考核由各市(州)征兵办公室具体指导,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按照征集义务兵标准条件执行,7月24日前完成。

注意事项:考生应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接收有关通知,避免误事、漏事。体检前应规范生活作息,饮食宜清淡,体检当日空腹上站参检。体检一律按照“当日、当场、当次”体检结论为准,在其他时间、其他场合的检查结论均不作为征兵体检结论。考生在参加体格检查时,对身高、体重、视力、血压、心率等客观指标检查结论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当场组织复查,并签字确认,离开体检站后体检结论一律不予更改。

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贵州警察学院招生体检、体能测评、面试安排

1.时间:7月4日—7月6日(7:30—12:00、13:00—17:30)。

按考生户籍所在市(州)划分现场体检和测试日期,如下:

7月4日,贵阳市(含贵安新区)、安顺市、六盘水市;

7月5日,遵义市、铜仁市;

7月6日,毕节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

2.地点:贵州警察学院(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见龙洞路175号)。

注意事项:达到提前批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面试分数线并接到通知的考生参加现场测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80元体检费(现金),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评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志愿。建议考生着运动鞋、运动服,禁止穿戴具有特殊标志性的服饰。考生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现场。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自行查阅前期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贵州省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报考须知》。

 (四)定向招录培养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招生政治考察、体检、体能测评、笔试、面试安排

1.政治考察:7月3日下午,考生配合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展政治考察。

2.体检、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7月4日下午16:00,贵州警察学院(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见龙洞路175号)。

3.笔试时间及地点:7月5日09:00—10:30,考生于当日上午08:00前在贵州警察学院综合楼一楼大厅集中,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入考场。

4.面试时间及地点:7月5日14:00,考生于当日13:00前在贵州警察学院综合楼一楼大厅集中,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入面试考场。

注意事项:达到提前批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面试分数线并接到通知的考生参加现场测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80元体检费(现金),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评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志愿。建议考生着运动鞋、运动服,禁止穿戴具有特殊标志性的服饰。考生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现场。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自行查阅前期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贵州省面向2024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公告》。

(五)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安排

1.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7月6日9:00-12:00;浙江警官职业学院,7月7日9:00-12:00。

上述时间段内未入场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志愿。

(2)地点:贵州省司法警官学校(贵阳市花溪区松花江路18号)。

2.体能测试项目和合格标准,请考生查阅《关于2024年报考提前批次司法警察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有关事项的公告》。

3.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且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须于2024年7月7日17:00前将《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4年招生政治考察表》交贵州省司法警官学校人事警务培训科。

注意事项: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报考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的考生还需同时提供《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政治考察表》,方可入场。本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在现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费,费用标准60元/人。体检前考生无需空腹。考生参加体能测试,请穿着运动服、运动鞋。

 (六)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体格检查、心理测试、政治审查、面试安排

1.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7月5日至7月11日

(2)地点: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贵阳市白云区沙文镇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根据入围考生名单,联系考生确认身份信息,通知考生参加体格检查、心理测试、政治审查和面试,请考生时刻保持通讯畅通。

2.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版)执行,要求为“其他专业”合格;政治审查标准参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版)执行;心理测试和面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考生对体格检查结论有疑问的,经体检机构和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共同研究,可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格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格检查中身高、体重、视力三项检查中有任何一项未达到体检标准的,考生现场确认后予以淘汰。考生体检费用由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承担。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使用的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只测试一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由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派员赴考生学校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走访调查,依据考生所在中学在校表现鉴定,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其本人、家庭情况和社会关系的考核意见,对考生作出政治审查结论。政治审查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为便于考生时间安排,以上考核实行全程淘汰制,凡其中一项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无须参加余下考核。请考生及时关注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通知,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不能正常联系告知考核事项,或不按时参加各项考核的,视为主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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