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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开始网上申报!贵阳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3月28日,贵阳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发布。结合贵阳市实际,现将2023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认定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贵阳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户籍在贵阳市内的社会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持有贵阳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 

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贵阳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或在读研究生可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驻贵阳市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所辖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认定机构及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 

认定流程及时间

网上申报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8:00-4月14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8:00-7月6日18:00。

下半年网报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8:00-10月13日18:00(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现场确认”和“认定”时间由贵阳市及各区(市、县)认定机构在网报结束后自行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请及时关注当地政府网或教育行政机构发布的相关信息。

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所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认定机构将依据现场确认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认定机构将于5月22日前对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7月24日前对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11月3日前对下半年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

贵阳市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和受理范围请咨询各区、县(市)教育局(详细联系方式见附件1)。贵阳市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由贵阳市教育局负责受理(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工作安排详见附件2)。

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于6月12日前向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8月7日前向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11月24日前向下半年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行承担。具体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各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相关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点此进入查看:贵阳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注意事项等详情>>>

(来源:贵阳市教育局)

【黔讯网版权及免责申明】 来源:贵阳网  责任编辑: 三石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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