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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五全省第一!黔东南州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入围“贵州改革奖”

记者从东南州生态环境局获悉,日前,2024年度“贵州改革奖”评选表彰活动已完成初评工作,经资格审查和专家书面评审,共评选出30个改革试点入围“优秀改革试点”现场评选环节。其中,黔东南州探索建立沅江(清水江、㵲阳河)柳江(都柳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改革试点成功入围。

黔东南州探索建立沅江(清水江、㵲阳河)柳江(都柳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改革试点,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责任导向,形成了导向明确、权责明晰、规范有序、保障有力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具有覆盖范围广、考核目标高、补偿标准严、实施有保障等特点,黔东南州也成为我省市州层面首个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补偿机制的市州。

覆盖范围广。突出“三水”统筹,以水质补偿为主,兼顾水量补偿,覆盖了清水江、㵲阳河、洪州河、巴拉河、亮江、六洞河、抬拉河、都柳江等干流和重要支流,设置生态补偿水质监测断面共18个,覆盖全州16个县(市)。

考核目标高。18个补偿考核断面中,17个断面水质补偿考核目标为Ⅱ类、1个断面水质补偿考核目标为Ⅲ类,且17个断面已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基础能力保障强。

补偿标准严。建立了差异化、阶梯式的双向补偿标准,当生态补偿水质监测断面月均水质类别每优于目标水质1次,则下游县(市)补偿上游县(市)100万元。为保护全州好水,建立了差异化补偿标准,即:水质类别为Ⅳ类,按照100万元/次计算;Ⅴ类按照200万元/次计算;劣Ⅴ类按照300万元/次计算。

实施有保障。突出分工协调,实现监测核算、补偿兑现、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等环节的闭环,保障补偿办法落实。完成首轮流域横向保护补偿资金清算共计3300万元。

通过创新健全水生态保护机制,2024年,黔东南州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100%,水环境质量全国排名第5位,较上年同期提升4个位次,持续保持全省第1位,㵲阳河成功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㵲阳河、清水江荣获省级“美丽幸福河湖”称号,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河湖水生态健康全面提升,助力农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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