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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秀评】容错有尺度 执法有温度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印发《贵州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4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明确了容错尺度,彰显了执法温度,将使执法更加精准,对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彰显执法温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客观而言,一些轻微违法行为是由于行为人事先不了解法律规定,存在疏忽遗漏造成的,并没有主观故意。通过柔性执法,给予当事人认错纠错的机会,避免“为罚而罚”,不仅能使其感受到行政执法的温度,同时也传递出一种“愿意相信人们只是无心之失、愿意相信人们会就此改过”的宝贵信任。

更要看到,《清单》有严格的适用条件。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不是乱开口子,也不是凭感觉、凭感情不处罚,必须同时满足“初次违法、及时改正、危害后果轻微”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可以看到,罚或不罚都有依据。市场监管部门要准确把握适用条件,对《清单》所列违法行为,应当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证据综合判断,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认定,不得突破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擅自放宽或者变更适用条件。

“不罚”不等于沉默和纵容,不是任凭违法、放任不管,而是通过更有温度的执法方式,使当事人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并切实认错纠错,防止再犯。执法者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措施,督促经营主体加强自律意识,在合理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这样的柔性执法,宽严相济,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有助于提高当事人守法的自觉性和对执法的认同。

处罚并非目的,关键是让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随着《清单》的正式施行,广大经营主体在获得容错纠错空间的同时,也将进一步提高守法经营意识,增强发展信心,努力做大做强。

张叶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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