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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安全生产法》 贵阳一旅游客运公司被罚2万元

贵阳网·甲秀新闻讯 5月10日来自贵阳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云岩大队消息,近日,一旅游客运公司车辆,在受到行政处罚未解锁期间,未持有效客运包车标志牌从事旅游包车经营活动,驾驶员还故意违规拔掉车辆动态监控线路,因此被处以2万元罚金。

据介绍,云岩大队收到铜仁市公安交管局高速玉屏大队抄告函,提示云岩辖区某旅游客运公司所属车辆于4月17日在沪昆高速玉铜加油站处违反规定在高速公路上下旅客。为查清违法事实,4月25日以来,云岩大队执法人员从多方收集了该车辆违规运营的线索和证据,依法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车辆驾驶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调查发现,该旅游客运公司驾驶员周某在车辆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因受到行政处罚未处理)、未持有效客运包车标志牌的情况下,驾驶旅游客车从事包车经营活动,车辆行程终点远在福建省某市,整个行程长达上千公里。驾驶员为逃避监管,在从事经营活动的过程中,拔掉了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的线路,逃避安全监管。

云岩大队执法人员称,该旅游客运公司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有关规定,该旅游客运企业面临的是5万以内的高额罚款。

据悉,动态监控系统(含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是客运车辆运营安全管理的重要抓手,通过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可以对车辆行驶情况24小时实时监控,及时掌控车辆的运行动态及技术状况,有效遏制车辆超速、超范围、不按规定线路、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更重要的是可以实时提醒和纠违,规范驾驶行为。若关闭动态监控系统,运行车辆无定位信号回传,监控人员就无法及时掌握车辆的运行状态,监控系统也就不能提供实时提醒、纠违和预防事故的服务。因此各客运企业决不能关闭动态监控系统,务必做到车辆行驶期间实时在线,保障车辆营运安全。

下一步,云岩大队也将加大检查力度,发现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的车辆,一律严肃处理。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何光欣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张薇

 来源:贵阳网  责任编辑: 三石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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