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记者从毕节市赴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现场工作组获悉,当日,由毕节市负责的榕江县受灾街区10号路路面恢复、排水沟清淤,11号路管线敷设、沥青铺设,12号路管道开挖等多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7月14日,榕江县11号路下段管线敷设施工中
榕江县遭遇特大洪涝灾害后,省委、省政府7月9日作出部署,要求各市(州)集中力量、高效有序推进榕江县受灾街区恢复重建工作,尽快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恢复生活秩序。
毕节市委、市政府迅速响应,于7月10日凌晨组织4名住房城乡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抵达榕江县,投身灾后重建技术支持工作;7月11日筹集1276.56万元财政资金拨付至榕江县专户。
为确保重建工作有序高效推进,毕节工作组成立由毕节现场工作组和榕江县第四街区负责人为双组长的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坚持每日早晚两次现场会商,及时解决问题;推动现场工作组、技术专家与当地群众三方联动,确保重建符合实际需求;通过守好安全底线、立足当前需求、科学长远谋划、保证工程质量四项举措推进工作;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跟踪审计五家单位协同作战,形成攻坚合力。
7月14日,榕江县10号路中段路面清理、排水沟清淤施工中
7月12日,由毕节市负责的6条街区排水管网清淤修复、受损路面恢复、环境清理和除险加固等工作全面启动,挖掘机、切割机等施工机具及施工人员全部进场,各项施工有序展开。
7月13日,毕节工作组持续发力,会同供电、通讯部门及相关建设、设计、施工单位明确11号路交7-1号路下段、12号路交7号路下段弱电管线入地事宜,与施工单位完成工期倒排。当日施工取得显著进展:11号路交7-1号路下段开挖约100米,12号路交7号路下段开挖约90米;11号路上段完成160米清淤工作,路面损坏部分开始清除。
7月14日,榕江县12号路下段管道开挖施工中
下一步,毕节工作组将继续紧盯时间节点,严把工程质量,与榕江县一道攻坚克难,全力推动受灾区域早日恢复正常生活秩序,让受灾群众尽快重返家园。
来源:毕节日报社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