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深入学习借鉴“千万工程”经验做法,牢固树立典型引路理念思维,持续运用“抓先进,带后进”工作方法,实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质计划。
强化顶层设计,市县提级统筹
毕节市委组织部制定出台《2024年全市农村党建“九项提质计划”工作要点》,推动指导县(市、区)制定完善村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规划,按年度制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计划并推动落实。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毕节市围绕基层基础“强双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若干措施》,从发挥县乡村党组织的作用、积极探索发展经营模式、加强综合政策帮扶支持、规范集体经济监督管理、强化组织保障五个方面提出了22条措施。概括了全市目前普遍发展的7种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经营路径,为全市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参考样板。同时,明确了发展目标,细化了责任分工,在加强跟踪、强化统筹、推动落实上持续发力,为全市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七星关区强化区直部门与乡镇捆绑发展,集聚资源力量发展村集体经济。包联区直部门利用部门优势,帮助包联村(社区)引进龙头企业9家,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家庭农场主签订购销协议、组建技术服务队伍为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大力发展“订单式”“供需式”产业,种植刺梨30万亩、茶叶14.5万亩。同时,由包联区直部门和乡镇共同指导村(社区)党组织健全党组织领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体系,把牢决策程序,确保产业实体属于集体所有。
实施典型引路,辐射后进提升
毕节市委组织部制定出台《毕节市重点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攻坚行动计划》,在持续关注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明显的村党组织,巩固好产业发展成果的同时,正排工序、倒排工期,加大重点村培育力度,同步选取全市185个产业基础好、有扶持资金加持、2023年有经营性收入的重点村实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攻坚行动,“一村一策”精准定产,推动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包保,带动资金、项目、人才下沉到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一线,全方位支持重点村发展集体产业,力争2024年底实现集体经营性收入超过50万元的村达到10%,推动全市村集体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目前,已对2023年实现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147个村和2024年拟重点发展的185个村进行建账管理。
黔西市化屋村面对昔日人穷、村穷的现状,村“两委”选择创办合作社带领群众发展。同步整合周边群益村、东风村等村寨的闲置土地、厂房、学校,把村集体、合作社、农民的利益联结起来,走“合股联营”、抱团发展的路子。共实施了黄姜种植、黄粑加工、黄牛养殖、露营基地、化屋山泉水、旅游培训、苗绣加工等7个项目,合作社解决了动员能人带头、产销对接、技术攻关、引进外资、规范管理等前后端问题。2022年经营性收入889.1万、盈利131.6万,2023年经营性收入2465万、盈利280.3万,翻了一番多,实现跨越式发展。今年,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预计将超过3000万元、盈利将超过300万元。
争取资金扶持,优化政策供给
抢抓中央组织部和农业农村部开展新一轮村级集体经济扶持计划政策机遇,积极争取扶持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和省级扶持资金。2019年以来全市共争取到中央、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扶持资金7.455亿元,按照每村100万元的标准,全市共有795个村获得扶持资金,占全市村(农村社区)比例达24%,坚持“一村一方案”,共谋划实施了种植、养殖、乡村旅游等项目775个。出台支持政策,明确“单个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400万元的项目,或者整县整乡推进且达不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的村庄建设项目”可以不设置招投标程序,直接由区域内村(社区)集体经济实体实施,该村(社区)集体经济实体不愿意承接或不具备承接条件的,可交由乡(镇、街道)统领的集体经济实体或其他村(社区)集体经济实体承接。鼓励发展改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文化旅游、财政、交通、水利、林业等部门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农村生产生活、文化旅游、交通、水利、林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集体经济实体承接项目开设绿色通道,在审计验收、资金拨付、开具发票等方面提供方便。
威宁县羊街镇双河村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将有技术、有手艺,培训合格的村民纳入台账管理,根据其特长,建成一支150余人的建筑工程队。合作社承接工程项目后,将工程项目分派或包给建筑工程队,推动农户和村集体“双增收”。2023年,合作社承接各类工程项目总值达56万元,提供施工就业岗位100余个。(图/文 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