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发展改革委及时传达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密切关注疫情动态,督促指导各县区疫情期间应急监测,实时了解市场价格变动情况。
二是强化监测预警。充分发挥价格监测预警平台作用,组织开展每日监测。全市8县区在重点商超、药店采集25种重要民生商品以及3种防疫用品价格如:口罩(一次性)、84消毒液、医用酒精(75%)。认真分析、比对每日重要民生商品数据,及时发现苗头性、潜在性、倾向性问题。近一个月疫情期间采集、发布相关价格监测信息2100余种(次)为营造良好价格环境、稳定社会预期、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必要支撑。
三是加大市场巡查。督促指导各县区加强疫情期间价格市场巡查,深入部分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对商品价格和供应保障情况进行巡查,及时掌握市场动态,近期累计市场巡查250余人(次)。加大提醒告诫经营户诚信经营,严禁散布涨价信息,坚决打击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私自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