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近期,20年有效期居民身份证将陆续到期失效,我省即将进入大规模换证高峰。为切实保障群众用证需求,贵州省公安户政窗口将全面有序开展身份证到期换领便民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前办理时限
1.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前90天内(如:有效期为:2006年12月1日-2026年12月1日的证件,应在2026年9月2日起申请换证),可自行前往就近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办理。
2.身份证已到期、过期未使用,可随时前往就近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办理换领业务。

二、全国通办 就近可办
我省全面落实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政策,贵州省内居住的省外籍居民无需返回户籍所在地,携带本人原有身份证,可在省内任意公安派出所、政务服务大厅户政窗口就近办理换领业务。
三、办理所需材料
1.成年人:本人持即将到期或者已过期居民身份证即可办理;
2.未成年人:由监护人陪同,携带监护人身份证件及未成年人旧证办理。
四、收费标准
有效期满正常换领:工本费20元/张;
收费严格执行国家统一标准,无额外附加费用。
五、需要注意的事项
1.请广大市民及时查看身份证有效期限,合理安排时间提前换证,避免证件逾期影响正常生活。
2.领取新身份证后,原过期旧证必须上交公安机关统一销毁,不得私自留存、转借、使用。
3.紧急用证群众可同步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与正式身份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场办结。
4.换证人像采集请规范着装,露出五官,不化浓妆、不佩戴饰品。
5.请勿轻信非法代办、高价加急办证等虚假信息,所有身份证业务均由公安户籍部门按正规流程办理,谨防电信网络诈骗。
6.过期身份证存在信息泄露、被冒用风险,切勿随意丢弃或变卖。
7.如有办证疑问、业务咨询等,可拨打辖区派出所户籍咨询电话,或前往就近的户籍窗口现场咨询,也可登录“贵州公安”APP->“办事大厅”->“身份证”模块,查询相关办事指南。
记者: 林佳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