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接一驾驶员通过网络短视频平台举报:一辆小型轿车在汕昆高速公路强行变道影响其行车安全,险些发生交通事故。
接到该举报后,值班民警立即对该举报视频进行查看。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安龙联勤片区民警黄华木介绍:“我们收到一车主在抖音平台上举报,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在汕昆高速公路,存在因强行变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违法行为。”
事发当时,小型轿车突然从左侧快车道快速变道至行车道,该车辆既没有保持安全车距变更车道,也没有开启右转向灯,直接窜出来变到右侧行车道,紧急情况下举报车辆立即采取制动并鸣笛示意,险象环生,险些发生交通事故。
据了解,驾驶员钱某当天因着急赶到望谟县办事,所以驾驶车辆着急了一些,才发生此次险象环生的违法行为。
10月28日,该驾驶员前往了当地交管部门,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后对其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变更车道前应当确保安全,影响到其他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不仅属于违法行为,若因此引发交通事故,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证实为恶意别车的将构成危险驾驶。
记者: 杨隆曼
来源:贵州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