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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装?不该装?观山小区私人充电桩难落地一事引发各界热议

2月21日,贵阳广播电视台《贵阳融媒问政》栏目播出的融媒问政现场办公会——观山小区不准安装私人充电桩,业主怒斥业委会:谁给你的权力?节目播出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节目通过多个网络平台推送后,网友反响强烈,纷纷留言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网友留言中,大多数认为物管和业委会应该支持安装充电桩,还有网友认为是物业公司的不作为,才导致这件事情的矛盾升级,也有网友支持业委会意见。

节目播出后,观山小区居民对此有什么看法呢?记者今天上午前往观山小区进行了随机采访。

观山小区居民 吴先生:我觉得应该支持业主自己安装充电桩,国家的要求和政策上都是支持的。业委会不应该反对,这是一个新生事物,四大部门也对这个进行了认可,我觉得应该可以装。

有业主表示,因为小区不让自己安装充电桩,所以影响了他购买新能源车的计划。

观山小区居民 彭先生:我觉得只要是咱们小区的用电负荷能达标,就不存在起火,或者是其他的隐患。再说小区的电力配备、电力设施都是健全的,那业委会说不让安就不安装了,现在这个事情一出,我们买也不敢买了。

同时,不少居民认为,电动汽车作为未来的发展方向,也符合环保的核心主题,如果处处都设置障碍,会影响国家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观山小区居民 朱先生:因为现在国家在提倡绿色环保,碳中和,电动车也是一个大的方向。你可以安装相应的消防设施来作为补充和完善。如果每个小区都这样弄,那么肯定就不符合国家现在的要求了。

观山小区居民 彭先生:现在新能源的利用也好,汽车智能化也好,没有充电桩这些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肯定滞后,老百姓的交通顺畅性就会差,所以我认为充电桩应该安,只是说要各部门社区参与者都要相互的理解,形成一种合力。

观山小区居民 孙女士:我觉得业主有要求,国家政策允许,应该是无条件的,该安装就安装。虽然我家也不是电动车,但我是支持的。

也有一些居民对个人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安全性表达了一些担忧。

观山小区居民 甘女士:安装以后肯定是要方便多了,但还是会有一些担心,就怕出现电器故障引起火灾。

那么其他的市民对这件事情怎么看呢?家住中天未来方舟的殷女士在半年前安装了自用充电桩,她说,她家周围很多邻居都已经安装了充电桩。

中天未来方舟居民 殷女士:相关部门检查线路、安装位置等情况以后,就会告知我能不能安装,我就去物业申请了,物业公司根据相关情况,马上就给我出具了可以安装的材料,办理的整个过程都很顺畅。

她认为充电桩的安装首先第一点要安全,只要在相关部门认定安全的情况下,就可以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对于观山小区业委会对安全的担忧她觉得没有必要。

中天未来方舟居民 殷女士:绿色能源车肯定是以后的大趋势,大家都买了车,肯定要充电,那么由供电局和专业的人来安装充电桩,不是比自己从家里牵一根电线出来充电更安全嘛。

对于观山小区安装私人充电桩难的事件,天眼新闻一位资深媒体人也向融媒问政记者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天眼新闻资深媒体人:我本人是一个车主,更是一名新能源车的使用者,我个人是很支持安装充电桩的。一些持反对意见的业主,担心充电桩有安全隐患是可以理解的,但应该用科学理性的视觉去评判,更多地听取专家和业内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消除一些认识上的误区,用实际行动与国家战略同行。

另一位媒体人傅女士也向融媒问政记者表示,新兴事物应该积极接受,安全处理。

媒体人 傅女士:按理来说,既然部门同意,条件也允许,观山小区业主委员会并无正当理由作出禁止业主在其私有产权车位上安装车辆充电桩的决定,现在的做法其实是构成对一部分业主合法权益的侵犯。当然,针对消防安全问题,物业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作出耐心解释,同时还可以召开业主大会,征求意见,只要同意的业主超过规定比例,业主委员会就应该执行。

几位律师在看了这期融媒问政现场办公会后也从法律的角度发表了他们的一些看法。

北京大成(贵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欧阳宇彤律师:我认为物业服务企业不是必须要听从业委会的任何指挥,在有规章制度的指导前提下,应按规办事,同时业委会作为联系广大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桥梁,应当及时了解并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与建议,并把这些建议意见反映给物业服务企业,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贵州驰辰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付媛律师告诉记者,这件事情当中,其实业委会的权力过大了。

贵州驰辰源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付媛律师:电力、消防、住建等部门已经明确安装充电桩是安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业委会继续阻碍安装的这种行为是不合理的。如果说业委会不为小区的广大业主说话,业主可以去更换业委会。如果是物管阻碍广大业主立业的话,业主也可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去换掉物管公司。

付律师说,这件事情当中,其实可以使用《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作为指导。

贵州驰辰源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付媛律师:贵州省的《物业管理条例》当中第三章明确规定,小区的业主发现业委会并不为广大业主说话,甚至是阻碍小区业主合法权益的实施的话,是可以通过总人数的20%可以提议要求更换或者是辞退小区业委会的成员,不满足20%的基础上也可以去召开临时会议。我觉得这件事情算是一个紧急状况了,现在大可以采用比如说去发放调查函、调查问卷,或者是用现在的投票软件来进行集中的投票,最终形成的决议可以作为业主的一个最终的一个业委会代表业主做出的一个决议。

贵州博文律师事务律师杨永昌表示,根据现有证据来说,要求安装充电桩的业主合理合法,如果如视频反映物业公司以业委会不同意安装充电桩为由拒绝签字,物业公司应该出具业委会提供的相关文字说明。

贵州博文律师事务 杨永昌律师:业委会如果要阻止(充电桩安装),就必须召开全体业主大会投票表决这件事情,或者是出具有业委会相关人员签字的文字材料交给物业公司,如果物业公司没有接到任何业委会的书面材料,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拒绝业主的要求。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贵阳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实施意见》第十六条规定,鼓励支持老旧小区业主(业主委员会、建设单位或物业企业)或居民利用自有停车位建设充电桩,电力部门应该为其提供相应的电力服务;第二十五条还规定,小区业主(业主委员会、建设单位或物业企业)应积极配合住户、供电部门、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做好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和建设工作。在新能源车越来越普及的当下,鼓励各方以积极的心态往前看,共同创建和谐便捷的社区环境。

对于这件事情,您有什么观点呢?

欢迎留言讨论。

贵阳融媒问政记者报道

来源:执行力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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