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民政府对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报请审批〈贵州省科技创新“十五五”规划〉(送审稿)的请示》作出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州省科技创新“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特色科技强省战略目标,持续提升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提供有力支撑。
三、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要在省委科技委员会统筹指导下,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规划》实施的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估,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并提出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