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是“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国家战略实施十周年,十年来,贵州系统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综合治理,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节水增效,用水方式实现历史性转变。贵州全方位推进各领域节水降耗。农业方面,“十四五”以来,累计实施中型灌区节水改造107处,新增、恢复、改善耕地灌溉面积433.87万亩;工业方面,全省工业生产用水量从2020年的18.7亿立方米降至2025年的12.4亿立方米;城镇方面,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水价、非居民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以价格机制引导全民节水。
严守红线,水资源管控创出新路子。贵州将水资源承载能力作为区域发展的刚性约束,完成全省24条跨市州河流和80条跨县区河流水量分配任务,明确地下水管控指标与161条河流450个控制断面的生态流量。创新工作方法,在全国首创将水量纳入生态补偿范围,在全省30个水量监测断面开展水量双向补偿。近两年来,全省共产生水量补偿资金9550万元,其中长江流域6050万元。
系统治理,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立足喀斯特地貌特点,水生态保护从治标向治本转变。“十四五”末,全省水土流失面积较2015年减少5200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提升至75.23%。针对赤水河流域小水电过密引发的生态问题,贵州启动清理整改,共退出小水电站195座,拆除全部拦河堰坝,修复减脱水河段330余公里,实现20多条支流与赤水河干流全面连通。目前,赤水河贵州段国控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
协同共治,跨省协作与法治保障双发力。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作用,形成长江大保护强大合力。配合长江委建立省际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制度,与周边4省市签订跨境河湖联动协议,实现长江流域跨境河湖联防联控全覆盖;与四川、云南签订《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成为全国首个地方流域共同立法范例;黔渝川滇四省市检察机关联合出台赤水河、乌江流域跨区域环保检察协作机制。
贵州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锚定安澜长江、生命长江、幸福长江建设目标,严守生态底线、深耕绿色发展、深化流域协同,持续守护良好生态格局,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贵州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