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印发三项涉企执法规范制度,全方位规范全省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统一全省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尺度,防范化解执法廉政与法律风险,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维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此次出台的制度包含《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办法》三项核心规范。
其中,《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一步细化量化了行政处罚裁量的基本原则与适用标准,清晰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适用场景,明确初次违法、及时整改、主动纠错等宽容执法情形的认定依据与办理流程,精准厘清过罚不当问题的处置路径。
同时,新增涉企执法经济影响评估机制,明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作出处罚前,应当研判执法行为对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相关负责人生活及社会层面造成的潜在不利影响;对确有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依规采取罚款缓缴、分期缴纳、柔性查封扣押等柔性执法举措,最大限度降低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冲击。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办法》则聚焦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统一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重大执法界定标准,将法制审核覆盖范围由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拓展至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对行政相对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强制三类执法事项。通过系统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的全流程、全环节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执法程序刚性约束,兼顾行政相对人的实体权益与程序权益,确保所有重大执法决定合法合规、程序完备,经得起法律、程序和历史检验。
据悉,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扎实抓好三项执法制度学习宣传与贯彻培训,依托案卷评查、重大处罚案件备案审查、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案例复盘等常态化监督手段,以刚性执法监督倒逼制度落地见效,靶向纠治“重实体、轻程序”“执法尺度不一”“执法流程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持续夯实法治监管根基,不断优化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市场监管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鲍贝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