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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发布提醒告诫书 为网络食品经营划红线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整治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的提醒告诫书》(以下简称《告诫书》),针对当前网络食品销售领域存在的虚假商业营销、广告违法、虚假标签标识等突出问题,向全省食品生产经营者及电商平台提出明确告诫。

《告诫书》明确,所有食品经营主体要坚守诚信经营底线,全面规范线上线下全流程营销行为,严禁虚构食品原料、产地、品质、营养成分与生产工艺,不得擅自篡改产品检测数据、保质期、生产批次等关键信息。同时,明令禁止刷单炒信、伪造好评、雇佣水军造势等行为,杜绝营造虚假热销假象误导消费者作出消费选择。

在广告领域,《告诫书》要求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食品广告发布,严禁通过短视频、直播、社交平台、电商平台、商品详情页等各类渠道发布违法广告,广告主应对互联网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针对食品标签标识乱象,《告诫书》要求食品标签必须如实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法定信息,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涂改、伪造等情况。严禁虚假标注原料产地、成分含量,严禁将普通原料标注为优质、稀缺原料,严禁隐瞒产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同时,严禁伪造、变造检验合格证明、生产日期、保质期,严禁使用与实际产品不符的标签标识。

此外,《告诫书》着重压实电商、直播平台主体责任,要求平台严格核验入驻食品经营者资质,建立完整经营档案,常态化开展线上巡查管控,完整留存交易信息,及时处置各类违规经营行为,并主动配合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同时要求网络食品销售及直播经营者持证亮证经营,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严把进货查验、仓储销售关口,规范直播推介话术,主动排查化解食品安全与虚假宣传风险。

据悉,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力度,对虚假商业营销、广告违法、虚假标签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此外,监管部门提醒广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网络平台,要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合力净化网络食品消费环境,切实守护群众饮食安全。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鲍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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