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贵州省近期发布两份文件,为全省河湖保护治理划定清晰路径。省河长制办公室印发《2026年度贵州省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六大重点任务;省七部门联合出台《贵州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确立2035年基本建成美丽河湖的长远目标。两大文件协同发力,既聚焦年度攻坚,也着眼长远规划,持续筑牢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奋力打造安澜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
《2026年度贵州省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聚焦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六大核心任务,推动河湖治理向系统化、精细化、智能化升级。
在水资源管理方面,贵州将强化刚性约束,推进取用水精细化管控与节约集约利用,优化水资源统一调度;水环境治理上,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黑臭水体治理,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效能,同步开展国土绿化工作;水域岸线管控领域,完善本底数据,推进河道内不稳定耕地退出,严格涉河项目许可,持续整治“四乱”问题、规范采砂行为。水污染防治工作紧盯重点河湖治理与入河排污口整治,严控农业面源、船舶港口污染,严守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底线;水生态修复加大矿山修复、水土流失治理力度,落实生态补偿机制与长江十年禁渔政策,推动小水电绿色转型;执法监管则持续完善水利法规体系,强化渔政执法与常态化监测检查,筑牢河湖保护的法治防线。
与此同时,贵州将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开展“生态日”大巡河活动,深化区域与部门联动,优化“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管理模式,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水利风景区打造及河湖健康评价,开展乡村河湖库管护攻坚行动,全面提升数智化监管水平与宣传培训质量。
《贵州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明确了分阶段建设目标:2027年全省美丽河湖建成率达40%左右,2030年达65%左右,2035年基本建成美丽河湖。方案围绕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加强基本生态用水保障、积极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三大重点任务,部署了入河排污口整治、城镇与工业园区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控、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流量保障、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湖库富营养化防控、防洪排涝治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满足群众亲水需求等二十项具体举措。
相关部门将强化协同联动,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分期分批统筹推进美丽河湖建设;组织开展省级美丽幸福河湖评定,选树优秀案例并积极推荐参与国家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评选;加大资金投入与科技支撑力度,严格环境监管,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让良好河湖生态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记者: 兰杰欣




